了解03年真相(二)
男童姐姐作證(“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罪”及“陰謀罪”證人)  場景一:在男童姐姐走上證人席之前,陪審團首先觀看了原告男童家的一部錄影帶。這是當年記錄片《與麥可‧傑克森共同生活》播出後引發許多負面爭議,傑克森陣營因此拍攝製作的一部反擊片。男童一家也參與了拍攝。這家人在影片中談笑風生並極力讚美傑克森,說他像父親一樣的人。後來男童一家指他們是在傑克森助手的綁架威逼下拍攝這部片子的。檢方又指,就在男童一家完成拍攝的當晚,傑克森開始對男童實行“性侵犯”。)  辯方律師:那麼,好的。就你所說,那些(錄影帶中的)台詞都是背出來的?  男童姐姐:不是背的。不是所有的一切都是背的。我們被給過稿子。你可以在錄影片最後看到,那人手上還拿著。  辯方律師:行啊,就是有一些問題的紙張嗎?   男童姐姐:還有劇本。  辯方律師:好的。那麼你是在說:你在片子裡說的一切都是一字一句背誦下來的嗎?  男童姐姐:不是背下來的。但就像,你知道,“你必須記得這個,你必須記得哪個”。我現在不打算回憶所有的一切。  點評:“綁架威逼男童一家拍攝讚美自己的錄影帶”是檢方指控傑克森“陰謀罪”的最重要一項!而事實上,傑克森的反擊片在福克斯電視台上播出時,並沒有把男童一家美言傑克森的錄影片段選入。當檢察官在錄影師家搜查到這部片子的時候,這部片子還原封未動。不知為何傑克森為了這麼一部無關緊要的片子不惜綁架男童一家威逼他們拍攝,但到最後卻沒有去使用?控方的說法太不合邏輯!而且,原告一家指他們是按照傑克森的“德國經紀人迪亞特‧維茲納寫出來的劇本”來表演的,但知情人一聽就樂了——迪亞特‧維茲納的英語極爛,更別說用英語來寫“劇本”了!   場景二:(控方指原告男童在認識傑克森之後就變壞了,但辯方律師指出男童之前就有許多問題!)  辯方律師:你記得你的弟弟葛文(原告男童)曾經用汽槍射中了你母親的腳嗎?  男童姐姐:是的,我記得。他還射了我。  辯方律師:什麼時候的事情?  男童姐姐:就是我們從夢幻莊園回來以後。  辯方律師:好的。那麼他就是拿汽槍射中了你們兩人?  男童姐姐:是的,他這樣做的。自從他從夢幻莊園離開後,他就戲劇化地變成了另外一個具有攻擊性的人。  辯方律師:但在他去夢幻莊園之前,在學校裡從來沒有過攻擊性,這是你的說法嗎?  男童姐姐:對。他從來不在學校裡打架。我記得如此,他只是很健談。  辯方律師:但他被開除了,不是嗎?  男童姐姐:不,他從來沒有被學校開除。  辯方律師:你認為他從來沒被開除?  男童姐姐:我不知道。  辯方律師:你不知道?  男童姐姐:葛文從來沒攻擊過我和母親。(是怎樣!翻白眼!)   點評:男童姐姐的證詞明顯的前後矛盾。而後來在原告男童出庭時,辯方律師走向陪審團出示的九位老師對男童的評語,證明該男童是一位極不守紀律而且不尊重老師的學生。   場景三:(辯方律師提起原告男童父母的離婚官司時對父親的指控——性侵犯與非法監禁,恰巧跟他們對傑克森的指控一樣。)  辯方律師:你能回想起……這是個敏感的區域,如果法官允許,你需要休息的話,我會停止。你是否記得你的家庭成員曾經互相發出騷擾指控?  男童姐姐:不記得。  辯方律師:你是否記得你的母親告訴過洛杉磯警察局說:大衛(她的父親)猥褻過你?  男童姐姐:是的。  辯方律師:好。你是否指控過你父親非法監禁你?  男童姐姐:是的,我是這樣做了。  辯方律師:好,那麼就你所知,你母親是否也控告過你父親非法監禁她?  男童姐姐:我不記得。  辯方律師:好。你是否指控過你父親發出恐怖主義威脅?  男童姐姐:是的。  辯方律師:你母親是否指控過你父親發出恐怖主義威脅?  男童姐姐:我不記得。  辯方律師:很好。你指控你父親故意傷害孩子,對嗎?  男童姐姐:我不知道怎麼回事。  辯方律師:好的好的。當你母親告訴洛杉磯警察局你父親騷擾了你的時候,你在哪?  男童姐姐:不,但我聽過他問她,“如果你想把什麼東西從你胸前拿下來”,然後她說,“是的”,那是他們到東洛杉磯公寓的廚房裡的事情。  辯方律師:但當你被警方詢問的時候,你從來沒有告訴過他們你的父親猥褻過你,不是嗎?  男童姐姐:因為他們沒有問我那個問題,我不知道。我那時還很年輕。   場景四:  辯方律師:你是否聽說,或有任何人曾經告訴你說:葛文向你母親提出過指控?  男童姐姐:他從來沒有。他從來沒有對任何人提出過指控。  辯方律師:好的。你是否知道他曾經向兒童與家庭服務部提起過指控?  男童姐姐:他從來沒有。  辯方律師:你確定?  男童姐姐:是的,我確定。  點評:而“兒童與家庭服務部”卻有文件記錄,男童曾控訴遭受母親虐待。   場景五:(辯方律師提起當年洛杉磯“兒童及家庭服務部”訪查男童一家時的情況)  辯方律師:你告訴過社工,“我從來沒有見過麥可對葛文和斯塔(男童弟弟)做過什麼不恰當的性行為”?  男童姐姐:我不記得我說了什麼。  辯方律師:那麼要喚醒你的記憶,如果需要我出示……  男童姐姐:不要。  辯方律師:……報告的一部分呢?  男童姐姐:不,它不是……   辯方律師:它喚醒不了?  男童姐姐:喚醒不了。  點評:MSNBC資深記者麥克‧泰比描述男童姐姐作證時的情形:當美言傑克森的錄影結束後,她開始說一些“我不知道”,“我那時還小”的證詞時,一些陪審員開始搖頭了。當這個小女生在法庭上因為回答一個問題而開始哭泣的時候,一些陪審員轉過頭去,不想看她的情緒表演。這個女生證言說:她看見過傑克森在夢幻莊園的酒窖裡給弟弟們倒酒喝。但在周五傑克森律師的逼問下,她改口了。她承認自己當時是這樣告訴治安部的調查員是因為她身在酒窖,所以猜測傑克森給他們倒的就是酒。但只是猜測。“那時我太年輕了”,她這樣推說,“我不知道我說的每一個細節是否正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男童母親(“陰謀罪”証人)  能夠讓這個女人出現在證人席上可不容易。她曾一度想逃避作證,因為她害怕辯方律師問及她曾經的詐騙福利行為的問題。但如果她不出庭的話,檢控官費煞費苦心羅列的28項“陰謀罪”就會土崩瓦解,所以一定要她出庭。後來法官裁議,如果男童母親在法庭上被辯方律師問及福利詐騙行為的問題,她可以引用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保護公民擁有不被強制自證其罪的權利,即所謂的沉默權來拒絕回答。男童母親這才敢站在了證人席上。  在開始兩天的法庭陳述中,這個女人表現得十分戲劇化,滔滔不絕,手舞足蹈甚至搥胸頓足嚎啕大哭。而在與辯方律師的對質時則充滿火藥味!她不斷地與辯方律師爭吵,而且用冗長且跑題的敘述回答每一個問題。   場景一:(男童母親聲稱麥可指使助手“綁架”了他們一家,並把他們拘禁在麥可的夢幻莊園。但辯方律師指出,在他們所謂“被綁架”其間,她曾外出光臨了美容院,並接受了全身上蠟脫毛護理。)   辯方律師:Chris Carter是否開車送你去一個夢幻莊園附近的美容沙龍進行全身上蠟?  男童母親:不正確!  辯方律師:那誰帶你去做的全身上蠟?  男童母親:誰也沒有!  辯方律師:那麼,你在烏有鄉的時候你去做過全身上蠟,對否?  男童母親:不正確!  於是這兩個人就這麼來來回回,直到這個女人自己說出她認為正確的”術語”。  男童母親:我是去做的腿部上蠟,……他非要一直說是“全身上蠟”,沒有全身上蠟! (吼~真瞎~)  
(法庭內哄堂大笑!)   場景二:(辯方律師質問她在所謂的他們一家關押期間,為什麼她沒有尋求幫助。)  辯方律師:你們一家被關押在那幢樓裡,你對樓裡的任何人抱怨過嗎?  男童母親:沒有,但是現在我有,  辯方律師指出在所謂的被關押期間,這個女人可以打電話給喜劇演員Louise Palanker。   辯方律師:如果你(給Palanker)打了電話,為什麼你不打給警察?  男童母親:我不能。我希望她可以。  辯方律師:你打911了嗎?  男童母親:我現在打了。  辯方律師指出她認識不少警局的人,問她為什麼不向她的警察朋友求助。  男童母親:因為我不想麻煩人家。  點評:而男童母親卻經常因為其他理由而播打911——甚至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比如鄰居家太吵鬧了,車子壞了等等。   場景三:(1998年,男童與弟弟及其母親曾在JC彭尼百貨店涉嫌盜竊而被保安抓住並報警,後來沒有追究男童一家。但一年後,男童母親以百貨店保安毆打了她的兩個兒子以及“性侵犯”了她為由,將商場告上法庭,後來男童一家收到了15萬美元以上的和解費。辯護律師抓住這一點來證明這家人有通過虛假指控來賺取金錢的歷史。)   辯方律師出示了當年的一些照片,包括男童母親當年商場盜竊案的嫌疑犯照片以及原告母親所謂的被商場保安毆打所造成的嚴重淤傷的照片。律師質疑照片的真實性,男童母親承認商場事件發生當天,在警察局給她拍攝的嫌疑犯照片上顯示,沒有任何淤傷。  男童母親:我化著妝。  但其他的照片則顯示她的臉上到處是傷痕,身上也是青一塊的黑一塊。辯方律師反復逼問她這些照片是什麼時候拍攝的。她起先承認說,這些傷痕當時並不是立即出現,而是隨著時間“越來越明顯”。  辯方律師:是你的律師拍攝這些照片嗎?  男童母親:是的。  辯方律師:但你一年後才去找律師。  男童母親:那些照片在當時那起刑事案件發生時就拍好了,我有那些照片。  然後她表示,是她的辯護律師要她去拍攝這些照片的,當時她在那次商場事件中被控入室行竊、攻擊和偷盜。但她也說這些受傷的照片不是在警察局裡拍攝的,而是她丈夫帶她去一個快照館裡拍攝的。  辯方律師:他什麼時候帶你去的?  男童母親:立刻就去了。  辯方律師:但你不是才作證說那些傷痕不是立即出現的嗎?。  這個女人隨後給出了一個讓人費解的答案:“是辯護律師告訴我們去的時間”。  辯方律師:你是否曾經告訴過一個律師事務所裡的女人,這些照片上的淤傷實際上是由你前夫造成的?  男童母親:那是錯的!  點評:辯方律師指出,在JC彭尼百貨店案件中,男童母親指她身上的傷痕跡是保安造成的,而就是贏得官司並獲得15萬美元的賠款的五天後,男童母親就把丈夫告上法庭要求離婚,而那些傷痕就變成了丈夫虐待家人的罪證。 (真是有夠瞎!)   場景四:(辯方律師問了男童母親關於她一家與其他名人的遭遇,以此證明男童母親一向熱衷於接近名人並以兒子的癌症博取同情以便從中獲利。但男童母親說:從來沒人告訴她在她兒子參加的好萊塢喜劇訓練營裡有人為她兒子捐錢。她還說:她也不知道那些錢是如何轉到她為她兒子開的銀行帳戶中去的。)  辯方律師:你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要往裡存錢。你只管取錢?  男童母親:我按照我丈夫告訴我的去做。  辯方律師:你也不知道Chris Tucker(喜劇演員,曾作證資助了兩萬美元給男童一家)會往這個帳戶裡匯錢?  男童母親:是的。  辯方律師:你是否知道喜劇明星們在“歡笑工廠”俱樂部裡為你的兒子舉辦過募捐活動?  男童母親:我什麼也不知道。  點評:FOX411專欄作家Roger Friedman評論:Michael Jackson案的男童母親Janet Arvizo在周五的證詞,讓人感覺不是瘋狂就是傷心。在接受辯護律師Thomas Mesereau的盤詰時,她充分表現出了她是一個強迫而病態的謊言家、一個精明的操縱者和一個真正的幕後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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