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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有明
  本報記者 李微敖 北京報道 
    2013年11月27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宣佈,湖北省副省長郭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郭有明是今年1月以來,不到11個月的時間,湖北省第三位落馬的副省級幹部。
  郭有明,1956年12月生,湖北隨州人。1978年2月至1982年1月,在當時的武漢水利電力學院(今已併入武漢大學)農田水利系農田水利工程專業學習;畢業後一直在水利系統工作,歷任湖北省水利廳政治處主任、人事勞動處處長、副廳長等職。
  2000年6月,水利背景出身的郭有明,調任三峽大壩所在地的湖北省宜昌市,任市委副書記;2003年7月,任宜昌市代市長;2004年2月,轉正為市長。2008年2月,任市委書記。
  2011年8月,郭有明擢升為湖北省副省長至今。在省政府的分工中,郭有明,基本仍然以水利系統工作為主,其負責國土資源、農業、農村、水利、防汛、林業、扶貧開發、南水北調、移民、三峽工程後續工作、農科教統籌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扶貧辦、省三峽辦(省經協辦)、省南水北調局、省移民局、省地礦局、省農墾局、省農科院;協管省氣象局和油料所;聯繫長江水利委員會。
  湖北政壇知情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郭有明案發,與其在水利系統的工作有涉。水利事業,在湖北省地位特殊,除了有三峽工程、南水北調工程之外,湖北還有湖泊、河流等極為豐富的水域資源,湖北號稱“千湖之省”,武漢也被譽為“百湖之市”。
  另一位消息人士,則告訴本報記者,郭有明的案件,與此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線索有關。
  2013年上半年,中央下派第一批共10個巡視組。其中第二巡視組,從6月2日至7月23日,定點巡視湖北省。
  9月23日,第二巡視組組長杜德印,在巡視情況反饋工作會上表示:湖北省“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個別領導幹部以權謀私,一些基層單位和農村幹部的腐敗問題呈上升趨勢。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方面,少數領導幹部存在片面的政績觀,在經濟發展中不能很好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有的地方和部門還存在‘文山會海’現象,有的超標準配車、超標準接待。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個別地方和部門違規突擊提拔幹部,競爭性選拔幹部方法有待進一步完善。”
  杜德印還著重指出,“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有關部門處理。”
  值得註意的是,郭有明已是今年湖北省落馬的第三位副省級官員。此前的2013年1月,時任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原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吳永文,被中央紀委立案調查。其妻當時也被協助調查。11月19日,湖北省原政協副主席、原農業廳廳長陳柏槐,亦被中央紀委帶走調查。 
   應該指出的是,1995年-1997年,陳柏槐與郭有明曾在湖北省水利廳共事,並有約10個月的時間,同為該廳的副廳長。按照中央紀委監察室的分工,第八紀檢監察室具體聯繫並負責湖北省的案件辦理。
(編輯: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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